项目概况
玉溪市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到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二楼(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云晨招YX-2024-92
3.项目地点:玉溪市人民医院院内(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4.采购需求:(一)项目范围:玉溪市人民医院工作区域内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二)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主要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控制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外(内)消火栓系统、消防卷帘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联动设施、防火门、灭火器。(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6.采购预算金额:145000.00元/年。
7.采购最高限价:145000.00元/年。
8.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云南省《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范》(DB53/270-2008)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维修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9.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供应商服务质量与供应商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符合应急管理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相应要求。提供国家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承诺;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3.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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