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二期) 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财政统筹解决21100万元,其余由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万里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二期)进行公开招标。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