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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5-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规定,楚雄大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委托,就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 采购人、代理机构

1.1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

1.2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大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CXDS202404-05

2.3 项目预算金额:¥249700.00元(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柒佰元整),人工费、材料费、利润、税金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采购预算中 。

2.4 采购内容: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综合楼会议室、研讨室、党员活动室、报告厅及校园广播系统音响设备采购。

2.5 交货期及质保期:2024年6月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需要安装调试的,须同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质保期三年。

2.6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2.7 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和规范的全新合格产品,并完全满足采购人的使用和售后服务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审验。

(3)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环境、安全标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一:现场获取

供应商携带5.2条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楚雄大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六期星宿家园三期A13幢2号)现场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二:远程获取

供应商须将5.2条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一并上传至指定邮箱(610459539@qq.com),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售磋商文件(电子版)。

5.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上述资料的原件经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登记后退还,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查。

5.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600.00元,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的提交

6.1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4时00分至14时30分,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4时30分;

6.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州委党校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磋商

7.1 磋商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4时30分;

7.2 磋商地点:州委党校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7.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参加磋商会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楚雄州党校网站(http://www.cxzwdx.cn)上同时公布,公告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

地 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团结路56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8-8980181 邮政编码:675000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大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六期星宿家园三期A13幢2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78-3156170 邮政编码:675000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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