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3 号,沈阳市社保大厦。
2、服务面积:22200 平方米。
二、人员岗位配置及要求(共 19人)
(一)人员配置
1、项目经理(1 人)
2、办公室内勤兼会议服务及音视频及多媒体系统维护管理人员(1 人)
3、工程部人员(5 人)
(1)工程部部长(1 人)
(2)变电所值班运行电工兼泵房值班人员(2人)
(3)维修工(2人)
4、保洁部人员(4人)
(1)保洁部部长(1 人)
(2)保洁员(3人)
5、秩序维护人员(8 人)
(1)秩序维护部长(1 人)
(2)秩序维护员(白班 3 人,晚班 2 人)
(3)中控室治安消防系统维护管理人员(白班 1 人,晚班 1 人)
(二)岗位要求
1、项目经理: 40 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从事过类似物业管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办公室内勤兼会议服务及音视频及多媒体系统维护管理人员:30 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3、工程部人员
(1)工程部部长:男性,45周岁以下,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 (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应具有电气、暖通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及安全管理知识。
(2)变电所值班运行电工兼泵房值班人员:男性,55 周岁以下,熟悉本物业管理的机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有安全管理知识,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 (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有独立排除一般电器故障的能力。
(3)维修工:男性,55 周岁以下,熟练掌握建筑物、附属物及办公用具、门、窗等维修,具备一般维修工作能力。
4、保洁部人员
(1)保洁部部长:女性,55 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具有使用各种保洁设备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2)保洁员:女性,55 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秩序维护人员
(1)秩序维护部长:男性,50 周岁以下,身高 1.7 米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持有中级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2)秩序维护员:男性,55 周岁以下,身高 1.7 米以上,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
(3)中控室治安消防系统维护管理人员:男性,55 周岁以下,身高 1.7 米以上,具有中级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
三、项目委托管理事项
(一)建筑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建筑系指采购人围墙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屋面、外墙面、承重墙体、楼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电梯厅、门厅、大堂、办公、接待、餐厅、会议区域、门卫室等以及公共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道路、后院停车场、室外上下水及消防管道、窨井等部位)。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1、空调、通风及采暖系统:直燃机、新风机组、风机盘管、冷却塔、空调水系统及配电、水泵等附属设备;供暖系统、单体空调(包括小型集中空调)。
2、供电系统:变压器、高、低压配电、二次配电、楼内、外照明、墙壁配电、其它各要素设备配电、不间断电源等设备及所有线路,高压线路自高压入户至用户端。
3、给排水系统:饮用水水质监测、设备维护及管理;热交换器设备等维护、运行和管理 ;微机给水、排水系统、卫生洁具等维护管理。
4、消防系统:室内、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消防管路、消防喷淋、烟雾报警、气体灭火、消防水泵及配电、灭火器材、消防标志、卷帘门、燃气报警系统、送风排烟系统(含风机、配电)维护管理。
5、大楼及庭院安防监控系统、 LED 大屏幕显示系统、广播系统。数据处理中心设备除外。
6、音响、多媒体:大会议室、多媒体系统的使用、维护、管理。
7、其他维修及管理:办公家具、门、窗、电器设备等维修管理。
8、采购人委托维护管理的其它设备(含新增设备)。
(三)卫生保洁、绿化管理
1、办公区、活动室、档案室、各类机房、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区域及物品的全天候卫生清洁。
2、每日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方。
(四)中控消防管理对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1、设施监控:设施巡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工作状态检查。
2、设施操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辨别工作状态,排烟机防火卷帘,火灾显示盘,感温火灾探测、故障报警等。自动灭火系统操作,湿式,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泵组操作。
3、设施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养;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感温感烟火灾探测器、干式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广播、消防电话、应急照明,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
(五)服务及会务接待
1、提供会务服务。
2、更换饮用水。
3、协助协调上访类问题和事件。
(六)档案、资料管理
1、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竣工验收资料及设备设施资料等。
2、每季度提交物业管理专题报告。
3、春、秋季制定设备大修、维护计划。
(七)后勤服务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四、项目管理职责及要求
(一)设备运行、养护、维修、管理
1、总体要求
(1)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3)配备电器维修和设备运行维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人员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电器及设备良好,运行正常,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供电系统
(1)保证正常供电,变电所 24 小时值班,每小时巡视一次。
(2)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3)保证电源正常运行,如遇紧急停电,换路倒闸切换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3、弱电系统
(1)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接到故障报修 5 分钟内到现场,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电话、计算机终端接到报修应及时到达现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工作,确保采购人工作不受影响。
(2)经常巡视检查会议音视频及多媒体系统、监控系统、LED 大屏幕等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能够随时开通。
(3)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设备维护管理规程,确保监控系统设备运行正常,保障采购人安全。
4、消防系统
(1)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3)组织物业人员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4)协助秩序维护人员制定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火灾及安全隐患。
5、给排水系统
(1)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2)按规定对饮用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证饮用水达到行业规定的标准;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件齐全;水箱、水池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饮用水各项指标符合有关行业规定标准。
(3)排水系统通畅,地下一层(包括各设备间、库房等)无积水、浸泡。
(4)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6、空调系统
(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水塔运行正常且噪音不超标,无严重滴漏水现象。
(2)中央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
(3)制定中央空调系统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4)冬季室内温度不得低于 20℃,夏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 26℃。
(二)房屋、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
1、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2、建立工作时间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采购人报修、投诉等信息,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3、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 100%、返修率不高于 1%。
4、共用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发现缺损,3 日内修补完毕。
(三)保洁、绿化
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墙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项目委托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全天候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4、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四)服务及会务接待
负责会议服务及音视频及多媒体系统维护,按照采购人要求对一、二楼办事大厅显示屏对外公示内容的编辑。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有对政府机关的管理经验,熟知各类政策或相关管理部门名称,便于协助协调解决上访及咨询工作。会务服务、协助协调上访文明、规范、准时。
(五)受理投诉、接待
负责受理投诉、各类设备报修接待及其它协调工作,及时对各种情况进行处置, 定期汇总和反馈结果。
(六)其他要求
1、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要熟知社保工作系统的工作重点及流程,有相关工作经验, 能保障短期内适应工作要求,确保采购人能够正常工作。
2、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3、 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 (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4、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必要的维修工具、保洁用具。
5、除供电、直燃机管理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外,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好保洁、会服、供电设备打压、直燃机维修等服务的加班管理,且加班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承担。
6、注重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设备运行安全、消防安全和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和人身伤害,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的伤、病治疗及其它费用全部由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物业管理企业按采购人要求配齐各岗位人员,其选送的员工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有权决定对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人员予以辞退,物业管理企业对离职或被辞退人员,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和时间补充空岗人员,不得影响工作。如果物业管理企业不按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和时间补充空岗人员,采购人有权按缺岗人数、天数扣除人均物业管理费。
2、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不善,或者管理失误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造成重大影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一方在合同期届满前提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2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需承担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 20%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五、项目管理标准
(一)建筑物管理
对建筑物作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对于公共部位的结构、设施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予以修补完善;维护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包括造型和色彩)不被擅自改变或破坏,以维护建筑风格和结构安全。
(二)设备设施维护及管理
1、保证本物业内采暖、制冷、给排水、污水处理、变配电、照明、通风、消防、安保监视等全部设备设施的正常开通和运行,做好日常巡检、测试、记录和维护,及时处理投诉,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制订各系统设备的中长期保养维修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将设备管理纳入以维护为主的良性轨道;长期计划中应包括对设备的重置更新。
3、合理使用能源,采取一切可能的节能措施,努力将本物业的能耗降到最低点, 以减轻采购人负担,优化生态环境。
(三)卫生保洁、绿化管理
制订详尽、具体、明确的各部位保洁操作规范,严格按清洁标准及作业频度操作, 并建立督查、保洁制度,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管理。
(四)消防管理坚持每日巡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证消防设施实时安全运行。
(五)服务和会务管理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引导标志设置、电梯控制、会议室温度控制、通风、灯光、会标悬挂等准备工作,在会议期间做好会务服务。
2、保证会议室饮用水。
3、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一、二楼办事大厅显示屏对外公示内容的编辑,及时完成显示屏更换工作,确保显示屏整体画面效果美观、规范。
(六)档案、资料管理
妥善保管采购人移交的有关物业管理的图纸、资料、档案,建立设备基础档案、消防档案及客户投诉处理档案。建立值班制度,各要素使用印刷的统一的值班日志, 并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 30 日前将用完的值班日志,统一收集移交给采购人行政管理部门。
(七)财务物资管理
1、妥善使用、保养和维护各种设备、工具、办公用房;在本合同终止时,必须全部移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办公用房,保证完好率在扣除自然磨损因素后达到100%。
2、合理使用和管理各类物资,加强物耗成本管理,建立物资出入库、保管和消耗登记制度,及时编制月度大楼物业运行成本分析报表提交给采购人。
3、对采购人的办公设施、各种机械设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使用须经采购人同意,在工作过程中如损坏采购人物品,负责全部赔偿。
(八) 其他职责
1、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对需由其他专业公司承担的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3、保持同采购人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 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专人负责投诉、报修受理事务,设立服务、投诉专线电话,认真记录电话内容和处理情况,及时处理投诉问题,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5、严格审核录用本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负责对全体物业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向采购人报告结果。
8、物业服务人员餐费,标准为早餐5元/日人,午餐10元/日人。如调整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物业服务单位需要每月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人该项费用。
9、供应商需要自行负担物业固定电话费用。
10、供应商需要支付社保大厦除雪费 3 万元/年、垃圾清运费 1.5 万元/年。
11、每月向采购人上报物业员工花名册、工资支出明细表和五险缴纳证明,便于采购人对物业在岗人员变动情况进行监督。
12、 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预算中的价格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 统筹保险、电话费、物业服务人员餐费、除雪费、垃圾清运费、维修工具费、 保洁工具(用品)费、服装费、管理费和税金等。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九)项目管理质量
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物业公司提供全天候保洁、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就某项服务要求物业公司制订详尽标准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