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城区公园灾后改造工程(一期) -公园安防消控系统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延平区城区公园灾后改造工程(一期) -公园安防消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名 称 )招标 人 为 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 , 招 标项目 资 金 来自 多渠道筹措 ( 资 金 来 源 ), 出 资 比 例为 100%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现 对 公园安防消控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城区公园灾后改造工程(一期) -公园安防消控系统建设项目
2.2 项目 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
2.3 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 公园安防消控系统建设 所需安防消控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362373元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南平市延平区城区公园灾后改造工程(一期) -公园安防消控系统建设 项目 所需安防消控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 其中包含 但不限于 森林防火系统、高陡边坡防护系统、人流应急管理分析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应急信息发布系统、应急环境监测管理系统 、高空作业车 辆 等 ) 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整个项目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维护、检验、验收(包含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维保及售后服务等,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2.5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362373元 。
2.6 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
2.7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 施工现场。
2.8 交货期: 接到业主指令后 30 日内完成本批次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9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 或 生产制造商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
3.1.2 信用记录: 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投标截止时间 ) 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并 提 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记录 。
3.2 财务状况报告: ①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 或 2022年度 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时间须为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 ②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扫描件; ③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
3. 3 允许部分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补充条款 :本项目允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上述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则需额外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实质性,另投标人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允许 安防消控 供应商与 高空作业车的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以 安防消控 供应商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 2 ) 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 ( 3 )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
3. 5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8时00分至 2024 年 5 月 1 日 23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登 录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y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
4.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0 元 , 售 后 不 退 。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8 时 30 分,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yp/) (电 子 招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递 交 电子 投 标 文 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年 5 月 15 日 17:00:00前 (以银行到账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 ¥ 43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或②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yp/) ( 发 布 公 告 的媒 介名 称 ) 上 发 布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 196号
邮 编: 3530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599-8080057
招标代理机 构 :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 232号武夷名仕园 2#写字楼603室
邮 编: 353000
联 系 人: 李 先生、 池女士
电 话: 0599-881427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 址: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 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9-888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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