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校园数字广播系统(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5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2025049R
项目名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校园数字广播系统
预算金额:¥1282712.00元
最高限价(元):¥1282712.00元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45日内完工、培训、验收等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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