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区改造及搬迁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FWBGQGZ250922 )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 ........................................................................... 3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和规范 ..................................................................... 5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及商务条款 ......................................................... 18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及格式 ................................................................. 21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为了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青岛海信电器服务有限公司对下列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称作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 项目名称
青岛海信电器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区改造及搬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招标编号
FWBGQGZ250922
三、招标人名称
青岛海信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海信新研发中心一期项目B4号楼二层
招标联系人:李众
联系电话 : 15954228018
邮箱: lizhong@hisense.com
四、招标范围及需求
青岛海信电器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区改造及搬迁项目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投标人资格
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9月25日 12点00分 ( 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投标文件彩色电子扫描版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海信集团公司非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平台(https://np-srm.hisense.com)。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如有)上传至采购管理平台指定位置,逾期上传或上传不符合规定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开标时间
2025 年9月25日 14点00分 ( 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报价的形式,供应商需登录海信非生产物资采购系统(NP系统)查看招标公告,并线上进行投标报价。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参考附件《海信集团公司非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登陆系统进行投标操作。具体线上系统操作步骤如下:
(一)第一步:登录系统。网址:np-srm.hisense.com;账号密码:前期已以短信形式发送至主要联系人手机;
(二)第二步:应标报名。进入系统后,打开【投标报价】菜单,找到本次要参与投标的项目,认真查看项目信息,确认参与本次投标后,点击应标报名。
十、其他说明
本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之要约邀请,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载明、声明、修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文件、报价、团队配置、技术标准、交付时间、验收标准、项目经验等)应当视为对招标人所作出的要约。
当招标人确定投标人中标或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同等效力文书,则投标人应履行投标文件,不得撤回或变更,如投标人不履行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或履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串标、围标、贿赂、提供虚假信息、未经同意转包等)的,如招标过程中被发现,招标人有权随时宣布废标/流标、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事后发现的,招标人有权宣布废标/流标、解除合同、追究投标人责任、没收投标保证金等,且投标人无权要求招标人支付任何款项。
投标须知和规范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人名称:青岛海信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海信新研发中心一期项目B4号楼二层 联系电话: 0532-80878220 |
招标项目名称 :办公区改造及搬迁项目 招标编号: FWBGQGZ250922 |
资金来源:项目 预算 |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
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 投标货币:人民币 |
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投标人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签字盖章版彩色扫描件。 |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5日 12点00分 ( 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海信集团公司非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平台(https://np-srm.hisense.com) |
开标时间 : 2025 年9月25日 14点00分 (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 海信非生产物资采购系统(NP系统) |
评 标 |
评标方法:价格决标法 |
招标过程中若出现任何违法违纪事项均可向海信集团纪委投诉,投诉电子邮箱: jituanjiwei@hisense.com ,本投诉渠道监督任何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或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评标结果或通过上述行为获取中标资格等行为,投诉人应当据实反映情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内容,接受本招标文件载明的各项权利义务。 |
一、 投标人须知
(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属于项目预算
(二)招标人与合格的投标人
1. 招标人
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 青岛海信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2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证等。
2.2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应监管部门要求所应具有的资质。本次招标招标为改造装修类施工, 投标人应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质。
2.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邀标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2.5 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化的营运团队,并稳定运行或经营达到 2 年 以上。
2.6 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整个项目,不经招标人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7 关联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关联公司标准见第三部分第八条)。
2.8 招标人可随时根据项目需要增加资格要求。
3. 合格的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上述第2条所规定的合格的投标人。
3.2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要求的相关的服务以及其它项目相关的义务。
4. 投标人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4.3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二、招标文件构成
1.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和规范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及商务条款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及格式
2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 编制要求
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被拒绝。
1.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或双语翻译)书写,且以之为准。
2. 投标文件构成
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2.1.1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投标书;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投标报价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前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完税证明
2.1.2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
服务要求响应表;
技术方案;
团队人员;
服务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文件
3. 投标文件格式
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3.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四部分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4. 投标报价
4.1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综合考虑人员费用及其它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4.2 投标人的报价每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4.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4 投标人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证明是否有效。
4.5 对于投标报价不全,应当提交的报价而在标书中没有提交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将之作为无效投标。
4.6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报价清单不全的,应在投标报价中补充并标明。
4.7 多轮报价的,每一轮的报价 不能高于 投标人前一轮报价,否则应当认定为无效投标,取消评标资格。
4.8 本次投标报价为暂估价格,项目最终结算以第三方审计公司核算为准。
5. 投标货币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招标人有权随时检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包括开标、评标、宣布中标后或签署合同后以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使用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权宣布中标、成交结果无效,或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追究投标人责任。
7. 证明产品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产品、技术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档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7.2 证明产品、技术及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数据、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7.2.1 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附加详细说明。
7.2.2 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其它技术性文件。
7.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及服务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销售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权益。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响应。
8. 投标有效期
8.1 投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开标截止时间 后60天 内保持有效。
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9.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9.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签字盖章版彩色电子扫面件
9.2 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司的公章和骑缝章。
9.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在旁边盖章或签字后按手印才有效。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线上投标,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且应贴封条并盖章。
1.2 密封袋封皮上均应 :
1.2.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2.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2.3 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袋接口、缝隙处需加盖骑缝章。
1.3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内容,接受本招标文件明确的各项权利义务。
2. 投标截止期
2.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2.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3.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4.4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机会。
五、开标与评标
1. 开标
1.1 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公布招标人认为合适内容。
1.2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2. 评标
2.1 评标委员会
2.1.1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
2.2 评标方法
价格决标法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述标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2.4.2.1 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所报总价为准;系统报价与投标函报价不一致,以系统报价为准,不得修正。
2.4.2.2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2.4.2.3 非首轮报价的,以系统报价为准,不得修正。
2.4.2.4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4.5.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4.5.2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4.5.3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2.4.5.4 投标书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2.4.5.5 资格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4.5.6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条款;
2.4.5.7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服务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2.4.5.8 不接受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更正的;
2.4.5.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价格 技术(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五章评标标准)。如果属于合理低价评标,则主要考虑价格分数。
2.5.2.1 技术及服务评审
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总体技术方案
能提供的历史数据情况
项目团队情况与执行实施方案
综合实力情况
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
承接本项目的成熟能力
承诺提供有价值的其他免费服务
2.5.2.2 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相应调整。价格调整的原则是:
A.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服务的所有内容。
B.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所要求服务的所有内容提供清单和价格;若所提供的服务为免费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
2.6 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低价决标并作出排序,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招标人有最终决定权。
3. 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3.1 除本须知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述标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宣布中标结果之日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但经评标委员会同意的澄清、答疑期间除外。
3.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1. 资格后审
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合法的其它资料。
2.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3. 授标时的权利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在一定幅度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实质性改变。
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6. 签订合同
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6.2 未能如期签约的,中标作废,招标方有权选择其他合适的投标人或第三方合作。
七、投标保证金
1 .定义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其出具的形式为电汇。
2 .金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
3 .投标保证金账户 :
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80302141920022783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
银行联行号 102452000045
4 .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 2025 年 9月24日 18 时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届满,投标人未交、迟交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5.1 招标结束后,如投标人无扣除投标保证金事项也未中标的,招标人将在招标结束后将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人。
5.2 投标人中标的,投标保证金转做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投标人。
6. 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见投标违规情形及处理方式条款 。
八.投标违规情形
(一)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工作人员串通或违反商业廉洁要求,以贿赂、勾结海信工作人员方式,利用其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或优势的。
当投标人出现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情形,将被认为串通投标,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有相同人员。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 不同投标人约定好投标报价的。
* 约定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的。
* 不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投标文件错、漏处雷同的。
* 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好中标的。
* 投标人预先商定修改投标报价,中标后给予额外补偿的。
* 投标截止后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内容的。
* 明示或暗示评标委员进行倾向性评价的。
* 胁迫、补偿等场外方式影响招标结果的。
* 已经进行采购、建设、设计等业务,而后开展招标的。
* 预先透露招标预算或低价,以获得信息不对称优势的。
* 不同投标人进行线上投标时,IP地址相同或IP处于同一区域内的。
* 关联公司串通投标的:一家或多家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并一同参与统一招标项目的,视为关联公司串通投标。
关联公司的认定: ① 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的; ② 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的; ③ 企业与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的; ④ 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或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交叉担任的; ⑤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⑥ 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⑦ 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 ⑧ 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庭、亲属关系 。
( 二) 恶意竞标
1. 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投标,不能合理解释价格构成因素的,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视为恶意竞标。
2. 投标人恶意诽谤、诬告其他投标人,以期获得不正常利益或优势的。
3. 投标人伪造、冒用、涂改资质文件或者盗用他人投标方案进行投标的。
4. 投标人在中标后违法转包、分包的;或虽未中标但明显不具有项目承接能力,存在严重的分包、转包风险的。
(三)弃标/中标后不签订合同
1. 投标人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签约主体与投标主体不一致的;
2.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弄虚作假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或其他投标文件中内容为虚构、伪造或冒用、借用、挂靠他人公司资质的。
(五)欺诈、胁迫
投标人采取其他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招标人对其做出倾向性评价,获取不正当利益或优势的。
九、投标违规处理方式
对于存在上述违规情形,被查实的,将直接认定为投标违规;虽未查实但符合上述违规情形,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和澄清的,视同投标违规。招标人将对投标违规行为采取如下处理方式且无需征得投标人同意(一种或多种,可同时适用):
1. 取消中标资格。
2. 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 清出海信集团供应商名录,加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一定时间段或永久禁止合作。
4. 赔偿损失、追究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5. 已签订或实际履行合同的,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 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应司法机关处理。
7. 本次招标之前已经与招标人、海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合作并签署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或廉洁条款(统称廉洁文件),又在本次招标出现违反商业廉洁行为的,承担的责任以已签署的廉洁文件和本招标规定中较高者为准。
十、流标、废标和无效投标
(一) 流标的情形
1. 有效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时,将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将被宣布流标
2. 招标项目因所有投标者均未达到招标要求而导致招标失败。
(二)废标的情形及效力
1. 招标公正性受到影响的:招标人 与投标人为排挤其他供应商而串通;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哄抬、压低价格或者排挤其他投标人;招标文件被主管机关或海信集团认为明显有歧视性条款;招标活动受到外界强烈干扰等。
2. 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所有的投标人在所有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报价格仍然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
3. 项目取消:由于招标人项目取消,因而取消项目招标的。
4. 招标结果不满足招标方要求的。
5. 废标效力:废标情况下,招标活动整体无效,进行中的招标、开标、评标工作不再继续;已经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三)无效投标
1.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人资质、投标文件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到达招标人时,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的。
4. 投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不符合招标项目需求的。
5.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相应资质的。
6.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内存在违法犯罪、行政处罚或足以影响履约能力的诉讼或仲裁纠纷的。
7. 在招标过程或中标后被发现存经营异常,可能影响履约能力且不能提供足额担保的。
8. 投标人的营运团队、项目经验不真实或无法完全投入本项目的。
9. 多轮报价的,每一轮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投标人前一轮报价,否则应当认定为无效投标。
10.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视为无效投标的情况。
11. 招标人未及时提出投标无效的不应被视为投标有效或可被接受,招标人可在招投标及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随时宣布投标自始无效,且招标人不应对未及时提出无效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投诉渠道
1. 在招投标 过程中,对于组织招标方内部部门或者人员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有损合作双方利益的行为,组织招标方将严惩不贷。同时欢迎各投标人及时举报、投诉。
2. 在招投标 过程中,对于其他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或采取其他非正常手段投标的,各竞标供应商可随时举报、投诉。
3. 投诉、举报应当真实且有相应证据,不得进行恶意投诉,否则将被视为恶意竞标。对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将严格保密。
4. 招标过程中若出现任何违法违纪事项均可向海信集团纪委举报投诉,投诉电子邮箱: jituanjiwei@hisense.com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及商务条款
一、 服务需求
1 项目概况及要求:
1.1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南区海信江西路园区5号楼,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期 |
1 | 办公区改造及搬迁项目 | 10 月20日前交付 |
1.2 合同工期:10月20日前完工交付, 负偏离将被否决投标。
1.3 、付款方式:电汇, 30%合同签订后付款,3%质保, 付款节奏参见合同规定 。
1.4 、技术质量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二、 竞标规则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价格决标法。
1 、竞标规则:三轮竞价,项目中标
第一步:招标人集中开标并 公布供方自身排名 ;淘汰最高报价(≤4家不淘汰), 第一轮报价要求上传详细报价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二步:根据询标情况,进行第二轮报价, 公布供方自身排名 (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淘汰最高报价(≤3家不淘汰)
招标人有权视招标情况公布预算,公布预算后取消降幅限制。
第三步:进行第三轮报价,本轮为最后一轮报价,报价情况将不再向各投标单位公开。如所有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预算,招标人有权追加投标轮次。 第三轮报价及追加轮次报价,要求上传详细报价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
2 、为避免价格虚高,每轮报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自身前一轮的20%,否则取消评标资格。追加投标轮次后,取消降幅限制。
3 、每轮报价时间为30分钟,超时未报价的以其上一轮报价计入本轮评标。
4 、淘汰轮次出现多家最高价,淘汰上一轮次报价高的供方。
5 、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随时要求某一投标人提供补充资料或解答某些问题,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或做出解答。
6 、本次招标不承诺以最低价中标,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
三、技术评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价格决标,无技术评标
四、商务标评标原则
根据第三轮投标总价从低到高排名核定。
五、确定中标人
依据前述竞标规则及标准确定投标人排名,由招标方确定合作对象。价格决标法:以第三轮价格最低者
1. 中标人承诺
1.1 中标人同时承诺将持续改善和创新,以确保在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持续竞争力。
1.2 确定中标人承诺合作后积极配合招标方的调研、策略,在承诺的时间内提供全新解决方案。
1.3 确定中标人所提供的全新解决方案应满足招标方竞争优势要求。
1.4 确定中标人服务保障
1.4.1 中标人与招标方合作后,应当组建有竞争力的项目团队,明确团队成员及其职责,充分与招标方组建的团队交流、沟通相关要求,并按规定的期间提交方案,以供招标方确认。不合格的,双方应确认不合格的原因,中标人应制定整改方案确保第二次方案合格,不合格的,招标方将取消中标人合作资格。
1.4.2 本项目招标方要求合作的中标人的产品、技术及服务质量须达到约定的标准,相关质量指标由招标方与中标人协商制定。
1.4.3 若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效果或质量目标,则招标方有权对中标人提出索赔并根据严重程度取消其合作资格,终止双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合作清单的履行,同时中标人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1.5 招标方可以在确定合作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解决方案,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中标通知书
2.1 中标的供应商确定合作后,招标方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 签订合同
3.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方订立相关合同。
3.2 在项目约定期限内,当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方有权重新组织招标,选择更优的中标人和中标方案,已签订合同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3.2.1 当招标方的需求规模扩大,中标人无法满足时。
3.2.2 发生中标人无法满足招标方需求之其他情形,从而使招标方的最终项目方案失去市场竞争力时。
3.2.3 中标人出现严重违约时。
3.2.4 中标人出现或可能出现严重经营困难、重大诉讼纠纷、资产负债率过高或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履约能力的情况,且无法为合同履约提供足额担保时。
四、 拟签订的合同模板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装修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室内楼地面、墙面、柱面、天棚、楼梯装饰装修,间隔墙、隔断、柜体、吧台制作安装,室内木门(含门框包边、门锁、门吸、把手、闭门器)、防火门、玻璃门(含门框包边、门锁、把手、电动装置)、玻璃隔断(含贴膜、包边框),二次结构墙体的砌筑等。
(2)电气照明系统包含配电柜、配电箱、主电源电缆、电气管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灯带等的采购和安装,消防工程、空调工程、弱电工程的电源线。
(3)室内给排水系统包含管道管件安装、卫生间内的洁具、马桶、感应小便池、隔断、地漏、洗手台面、擦手纸箱、镜子、洗手烘干机、水龙头等的采购和安装。
(4)弱电系统包含室内外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无线覆盖系统、机房建设等。
(5)消防系统包含室外消防给水、消火栓、喷淋管网系统、室外消控总控管线系统工程,室内消防管网、消防栓箱、灭火器材、喷淋系统、自动防排烟系统、报警系统、消控总机设备及泵房接驳等施工。
(6)多联机空调系统包含变制冷剂流量多联机空调及新风系统工程,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吊装就位、设备及管路、线路等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与技术规格一致的设备图表及安装资料的提交,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保养,在开机时需要的润滑剂、制冷剂和初始运行充灌等。含空调控制配电柜及到室内外机的电缆及桥架、线管敷设等。
详见图纸及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二、承包范围及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施工图纸与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干
上述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费)、设备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水电费、精保洁、垃圾清运费、空气质量检测费、保修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三、工期要求工期为 ,共 个日历天。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4.1 本合同含税工程总价为:¥ 元(大写: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其中不含税价:¥元,税金:¥元。
4.2 合同价款及调整
4.2.1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提出设计修改变更,相关费用的计算待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相应的增减。
4.2.2 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有根本性改变如方案调整、材质变化等单价可进行调整;其他如建筑结构与详图及节点图不匹配、节点及详图变化、其他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无根本性改变等单价不调整,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4.3 工程款的支付
4.3.1 、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
4.3.2 、吊顶完成、墙面基层完成、地面大理石铺装完整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
4.3.3 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20日内甲方无息付清余款。质保期二年。
4.3.3 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应向甲方开具国家税务机关认可合法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乙方于付款前根据审定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7%。
4.3.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税收政策调整导致乙方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提高的,则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不变,不含税价相应调低;如乙方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降低的,则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额调低,乙方对此无异议。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5.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2 本工程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以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3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乙方承诺的质量水平的,乙方应承担整改责任。
5.4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5.7 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的建筑装饰材料。
5.8 乙方需在本工程完工之后,清除装修前后的所有废料、废渣与垃圾。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6.1 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电话:
甲方代表职权:代表甲方对乙方下发工程指令;向乙方提供其所需的工程信息及资料;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全面监管;接收、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现场签证及工程验收报告;协助解决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矛盾;代表甲方处理施工现场相关事宜并在施工中履行合同。
6.2 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名: 电话:
乙方代表职权:代表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职责,负责处理本项目施工中本专业工程范围内的质量管理、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事宜。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须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以书面形式送交甲方签收。
七、双方工作7.1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为乙方及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向乙方提供已在现场设置的所有合理的设施,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开展其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7.1.1 甲方负责提供水、电、道路,若现场已有仓储用地、管理用房、工具间等其他临时设施的,应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应向乙方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
7.1.2 甲方负责组织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7.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7.2.1 乙方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及安排,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7.2.2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类资料。
7.2.3 乙方需为其他分包单位指定垃圾存放地点,并在本工程完工之后,清除装修前后的所有废料、废渣与垃圾。
7.2.4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或工程损失的,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7.2.5 乙方保证安全文明施工,遵守国家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相应条款。
7.2.6 乙方必须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并保证所有的材料均符合项目技术规格书、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具有材料合格证和材质鉴定单据。
八、违约责任8 .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日,乙方每日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按照合同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8 .2工程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乙方承诺的质量水平的,且乙方未能整改(整改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至约定的质量标准外,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造价的10%支付违约金。
8.3 因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或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导致的第三方索赔损失)。
8.4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8.5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已完工物品、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应照价赔偿。
8.6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竣工验收合格,但此行为不免除乙方的质保责任。
8.8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工程款项,除工期顺延外,甲方承担应付工程款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8.9 因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或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导致的第三方索赔损失)。
8.10 本合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维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前往现场提供免费维护维修服务,若乙方未按时按约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寻求第三方机构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11 乙方在此同意并承诺,甲方有权自行决定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
九、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有关的法规、规范。
9.2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10.1 竣工验收
10.1.1 本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日内对其承包工程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在验收通过记录上签字。。
10.2 工程结算
10.2.1 乙方需在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30日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二份)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后30日内完成结算核对工作,逾期视为认可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单位签章确认。
10.2.2 本工程结算造价=合同总价款+变更签证-违约金。
10.2.3 单项设计变更、签证、合同外增加部分额度在20万元内的(含20万元),双方同意在结算中一并计入,不再签订补充协议。单项设计变更、签证、合同外增加部分额度在20万元以上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10.2.4 工程结算计价方式:
工程竣工后,工程无变更,按合同总价结算,即结算价款=合同总价款。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或签证的费用计算依据下列原则进行:
10.2.4.1 本合同已有清单价格的,按合同已有的清单价格进行结算;
10.2.4.2 本合同没有清单价格但有类似清单价格的,按相近或相似的清单价格进行结算;
10.2.4.3 本合同没有清单价格的,且没有相近或相似的清单价格的按市场价定价结算。
十一、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同意提请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解决。各方同意仲裁地点优先选择在山东省青岛市进行线下仲裁,在青岛市线下仲裁有困难的,各方也可以采取线上网络方式进行仲裁。
十二、其他约定12.1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12.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盖章): | 乙方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签订地点: | |
签订时间: |
附件1
江西路园区外来施工安全环保协议书
甲方(江西路园区施工申请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青岛睿海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江西路园区(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11号)正常的工作和运营秩序,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安全生产、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江西路园区安全作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书:
一、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聘用乙方进入园区作业前应严格审查乙方资质,不得与不具备相关业务资质或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单位签订合同。
(2)甲方在园区施工范围内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火管理、治安秩序以及财产管理、督促、检查的义务。
(3)甲方在园区施工期间必须指派专人对乙方在园区施工作业实施全面管理。
(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进行现场作业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火管理、劳动安全、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2)乙方进入园区现场作业前,必须经甲方安全负责人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形成记录,存档备查,并凭借工程经济合同与甲、乙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同时,乙方指定现场安全环保负责人,便于作业过程中的协调、联系以及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
(3)施工作业前,乙方负责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由乙方施工项目负责人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告知书,并将培训记录复印件交甲方安全负责人备案。 乙方作业前应由甲方安全负责人带领到园区安保部办理相应的出入证件并佩戴、着工作服(含安全警示马甲)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证件 严禁转借他人。
(4)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人员对作业区域、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甲方所提供作业区域、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如果因为作业区域、作业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乙方 作业队伍的安全应急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
(5)乙方应根据需要在作业范围装设金属围挡(含警戒带)或设立安全警告标识,不得超越指定施工作业现场进行交叉作业。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施、设备、工器具;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乙方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或系安全带(必须有吊点),禁止使用升降车运送物料,并严格执行登高作业国家相关规章和标准。
(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 做好现场文明安全管理工作, 当天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乙方因施工需要进入园区的车辆、设备设施必须完好,因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车辆、机械设施等漏油、垃圾清运不及时所造成的污染,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恢复原样并作出处罚。
(7)作业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按期整改。乙方项目施工现场责人要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区域安全员要随时对作业区域进行巡检,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处理和报告,并对责任者进行考核。必要时,要停止作业人员作业,待乙方单位负责人和甲方安全负责人到现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对违章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在各项防范措施到位后再准予继续施工。
(8)乙方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事故,乙方应积极采取救治和救援。乙方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民事责任。同时,立即报告甲方和丙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9)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无证上岗者,将对乙方及相关责任者进行罚款,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凡进入园区的特种车辆、设备,必须牌、证齐全,操作人必须持证上岗。
(10)乙方因作业需要使用的电焊机等特种设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园区、以及作业过程动电申请或动火申请,应向园区安保部、研发后勤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否则不得进行;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或动电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不得私拉乱接,所有用电工具,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漏电电流不得大于30mA),电源线必须架空敷设(高度要求:室内2.4m、室外3.5m),不得放在通道上或不安全位置。 动火过程中甲方责任部门派专人在现场监督,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监护。
(11)乙方在作业期间,严禁将未成年人及非施工人员带入现场,违者罚款处理,发生一切事故乙方负责。
(12) 在施工作业期间,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所有必要的足够标准的保险,费用自行负担。乙方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人员伤亡,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在施工、货物装卸及安装调试过程中,不得损毁甲方任何财产,并保证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否则,乙方需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 、 丙方权利与义务: 丙方作为园区的资产管理服务部门,有权对甲方和乙方在园区施工期间的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和关于园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处罚,直至清退出场;配合甲方在作业前、作业过程中直至作业结束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丙方有权检查督促甲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火管理、治安秩序、财产管理方面的工作规定,对甲方、乙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做出相应经济处罚。
二、乙方人员进入园区行为、施工、车辆等安全要求
1 、乙方进入园区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必须由甲、乙、丙三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后方可办理临时工作证。
2 、乙方人员进入园区,必须佩带临时工作证,自觉服从管理并积极配合接受安全检查。
3 、乙方在园区和各建筑内作业,必须提前办理动电、动火审批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作业前,必须把现场周围10米内的杂物清理干净设立围挡或警戒线,施工现场要有专人监督,放置灭火器材。室外动火作业风力超过5级不得施工。
4 、乙方人员在园区内严禁喝酒、吸烟(吸烟区除外)。未经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电气焊机、特种设备设施、危险物品等进入园区,装载施工货物的车辆卸货时不得影响其它车辆通行,卸完货物及时驶离园区,车辆行驶速度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对发生的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5 、乙方人员要严格按照园区安保部门规定的进出园区路线和划定的施工区域内行走、施工、活动,禁止进入与施工区域不相关的区域。
6 、乙方人员不得损坏园区的公共设施和器材,不准乱扔垃圾;未经允许不准私自动用甲方和其它公司的各类物品,凡与甲乙方签订回收协议的厂家,必须按协议内容及时整理清运回收物料,不得在园区里存放,如有装载非回收内容物料的行为,则视为偷盗。
7 、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严禁拍照、录像,所携带的U盘、照相机、摄像机、MP4等具有存储、复制、接收信息功能等各种电子产品禁止使用。
8 、涉及装修改造、电气改造、消防设施改造、隐蔽工程类施工,工程完工后,须经甲乙丙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甲乙两方承担。
三、违章处罚措施
1 、乙方在园区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丙方的检查、监督,对存在的违规事项及时进行整改。如有乙方人员违反园区相关规定,甲、丙双方可根据情节对乙方处以50元至1000元处罚;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当日产日清。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可根据情节对乙方进行500元-1000元罚款。
3 、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扰乱园区治安秩序,甲、丙双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涉事员工。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接受甲方1000元-20000元的处罚。
4 、乙方对所使用的建筑、场地、场所内的甲方设施,负有维护的责任,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经济损失,并接受10000元-100000元处罚。
5 、因乙方多次出现安全违章行为,对甲、丙方安全工作产生影响,甲、丙方有权与乙方立即解除合同,并处以10000元-100000元处罚。
四、 本协议适用于所有进入园区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各类协议单位,因本协议发生的所有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本协议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五、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服务验收完毕,乙方人员撤离园区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告知书
甲方(江西路园区施工申请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青岛睿海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 、凡到本公司接洽工作或施工的乙方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办理出入证登记手续,做好出入物资登记,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园区,必须佩带胸卡(访客证、工作证等),要自觉服从管理和积极配合接受安全检查。
2 、乙方人员应听从甲方承包商管理部门的安排,严格遵守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工作,遵守与甲方签订的《研发中心外来施工安全环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安全环保协议书》)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3 、乙方多人进入甲方管辖区域进行服务或工作时,乙方应有领队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4 、两个以上相关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为甲方开展服务或工作时,相关方单位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
5 、乙方应做好对自己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做好统一协调工作。所有相关方在甲方区域作业之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园安全教育、告知培训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备查。
6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园区必须穿戴整齐,不准穿背心、短裤及穿拖鞋、高跟鞋等进入甲方研发场所,未经甲方允许严禁拍照、录像,所携带的手机、U盘、照相机、摄像机、MP4等具有存储、复制、接收信息功能等各种电子产品限制使用。
7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园区后,要注意现场的地面和环境及交通情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 、乙方人员必须按指定区域路线活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限行区域,需在甲方现场作业、参观的,应在甲方业务部门的引导下进入相应的区域,否则视为进入限行区域。
9 、乙方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触摸任何机器设备、电器设施,如因工作需要,请与甲方引入部门或现场监督人员联系具体事宜。
10 、乙方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吊装作业、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在甲方引入部门的带领下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确认落实安全、环保防范措施达到作业条件,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作业现场监督。
11 、乙方自备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安全性能可靠,防护装置齐全有效,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投入使用。
12 、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内严禁喝酒、吸烟(吸烟区除外)。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携带火种、油品、各类化学危险品、管制刀具进入甲方园区内。
13 、乙方相关车辆(施工、送货、访客等)未经甲方允许禁止进入园区。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园区后,除访客停放在指定访客停车场的车辆,其它进入甲方园区的车辆必须装有符合要求的防火帽,车速不大于20km/h,并在指定区域停放。
14 、乙方严禁将未成年人及非作业人员带入甲方现场,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及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5 、乙方进行现场作业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所雇佣工人和人员须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意外保险。
16 、乙方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甲方及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7 、乙方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8 、乙方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19 、乙方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0 、乙方有权对甲方人员的故意刁难和索贿行为进行举报。
以上安全告知,请认真阅读,贯彻执行。对违反相关管理要求、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将按相关合同约定给予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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