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皖新·原筑南府、北院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皖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蒙城分公司的委托,现对蒙城皖新·原筑南府、北院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询比采购,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单位,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条件
1、项目名称:蒙城皖新·原筑南府、北院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
2、采购人:安徽皖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蒙城分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地点:蒙城皖新·原筑南府小区和蒙城皖新·原筑北院小区
2、项目概况:
1)南府住宅(含底商部分,不含幼儿园)建筑面积约140280.75㎡,地下车库约35938.82㎡,南府共176219.57㎡;
2)北院住宅(含底商部分)建筑面积约141185.69㎡,地下车库约41325.47㎡,北院共182511.16㎡);
3)南府、北院合计358730.73㎡(各投标单位可以依据此数据制作标书)。
3、采购范围:蒙城皖新·原筑南府小区和蒙城皖新·原筑北院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对目前所有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有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控制主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维护管理等。
三、采购需求
1、服务期:365日历天;
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本项最高限价为:129143.06元/年(蒙城皖新·原筑南府、北院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从业资格,提供供应商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截图。
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供应商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供应商)。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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