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9-440404-04-01-546963 | ||
投资项目名称 | 珠海市技师学院扩建(一期)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市技师学院扩建(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珠海市技师学院扩建(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珠海市金湾区机场北路西侧、金湖大道北侧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市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金湾区市技师学院金湾校区现有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 59970 平方米以内,均为地上建筑面积。主要包括:15#宿舍楼、16#后勤服、17#教学实训楼、18#—20#辅助配套用房。 | ||
招标内容 | 智能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计算机系统、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室内分布系统、智能网设备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
工期(交货期) | 25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5179101.7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造师(香港专业人士适用)。或□具有[ ]业绩(澳门专业人士适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1.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必须使用电子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不在有效期内的,或者电子证书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章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参保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单位与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3.投标人需书面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及《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国家公共信用中心关于印发<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和 《关于调整珠海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通知》要求执行,资料提供方式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 (1)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珠海市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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