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万达南TOD项目(悦嘉汇广场)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华万达南TOD项目已由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8-330703-04-01-3102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金华交投通远置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金华交投通远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招标),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759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9511.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5276.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4235.53平方米。由二层地下室、一栋商务楼、四栋高层住宅、商业街区、公交枢纽站、配套用房、室外市政配套及景观绿化工程组成。以上建筑面积等指标数据以实际为准。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次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投标建安工程费为15465636元。
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东市南街以东、横七路以北、栖凤街以西、李渔东路以南。
2.2招标范围:金华万达南TOD项目(悦嘉汇广场)建筑智能化图纸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地下室人防TP电话、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对讲系统、电梯控制系统、人脸识别人行道闸系统、巡查及无线对讲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周界入侵报警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含LED大屏)、篮球场扩声显示系统、游泳馆扩声显示系统、建筑能效管理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网络机房防雷接地系统、综合管路(不含配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控制价为 15465636 元。
2.3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须配合总包单位,满足施工进度,开始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4工程质量: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本项目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创建钱江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R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完成过 业绩(仅适用于国家对投标人无资质要求的情形)。证明材料需提供: 。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R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R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职称(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情形)。
如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R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4年5月、2024年6月、2024年7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
文章推荐: